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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问:如何办理借书证?

答:1.读者须凭本人身份证(或军官证、士兵证、护照,未成年人凭户口薄)等有效证件原件,填写《石狮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》,并交纳相应的押金办理借书证。

     2. 借阅证种类如下:    

     特级借书证:押金(可退还)500/张,每次可借阅图书125(总书价不超过押金的120%)。

     一级借书证:押金(可退还)200/张,每次可借阅图书110(总书价不超过押金的120%
     二级借书证:押金(可退还)100/张,每次可借阅图书15(总书价不超过押金的120%

    3.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,请携带本人借书证、押金收据,到原办证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。

 

问:如何借阅图书?

答:1、 读者办理的借书证可在全市各分馆/分点、流动图书车外借图书,通借通还。

     2、读者在各分馆/分点借阅图书时,须遵守各分馆/分点相关的读者守则。

     3、每本借阅证可外借与押金等级相对应的册数,并且图书价值不超过押金的120%

     4、普通借阅证借期为3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续借期为30天;已超期的图书不可办理续借

     5、读者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前,应先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破损、缺页等现象,若发现破损、缺页,请及时告知管理员,并加盖破损证明章,以明责任,避免按违章处理。

     6、读者逾期滞纳金可在还书馆交付;丢失或损坏文献,必须回到该文献所有馆接受赔偿处理,赔偿额度按文献所有馆的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

问:如何退证?

答:读者退证,在原办证处办理。退证时,须持本人借阅证、押金收据等办理退证手续,但退证前须还清图书以及借阅逾期滞还金、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。

 

 问:借书证如何挂失、补证?

答:1.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,挂失前产生的被冒借等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    2.借阅证挂失方式: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时到原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。

    3.借阅证挂失后,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原办证处申请补办新证,但补证前应先归还所借图书并缴清借阅逾期滞纳金、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欠款。若挂失后重新找到借阅证,又尚未补办新证,可到原办证处办理原证恢复手续。

    4.已补办新证的,旧证作废

 

 问:图书如何续借?

答:借阅的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,续借期为30天。读者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办理:

    1.电话续借 0595-88705327 88702790

    2.网上续借(登录石狮市图书馆网站www.sslib.cn找到我的图书馆→输入借书证号、密码进行登录→图书续借→续借)

    3.微信续借(关注“书香石狮”公众号→市图书馆→我的图书馆→输入借书证号、密码进行登录→图书续借→续借)

    4.客户端续借(关注“书香石狮”公众号→常用服务→客户端下载→扫描二维码下载→点击左上角头像→单位帐号→输入石狮市图书馆、借书证号、密码进行登录→在首页选择移动图书馆→点击借阅记录→个人借阅信息→续借)

    注:借书证号密码默认为出生年月日,比如1980年11日,密码为19800101。若密码不正确或需要修改,须持本人当初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原件到原办证处修改或者关注“书香石狮”公众号→市图书馆→我的图书馆→输入借书证号、密码进行登录→个人资料→修改密码。

  

问:石狮市图书馆各借阅点地址、服务热线及电话续借专线

答:文林图书馆:石狮市八七路东段公安局斜对面  0595-88702790

    万祥图书馆:石狮市祥芝镇政府旁 0595-88922589

    流动图书车:详见“书香石狮”公众号→书香石狮→流动图书车(每周一公布最新运行地点和时间)

    其他分馆、流通点详见“书香石狮”公众号→常用服务→联系我们